第四十三章 有人欢喜有人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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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旭远还不知道自己考了多少分,但是沈瑜墨却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分数。

看着手中的稿纸,沈瑜墨的神色很平静。

语文65,数学32,史地43,政治56,总分196。

这个分数和自己预料的差不多,自己的数学,差的实在是太多了。

按照哥哥打探来的消息,这个分数应该能上大专。

只不过上这个大专,就是浪费时间,毕竟大专毕业之后,分配的工作,也不见得比现在好。

还不如一边上班,一边参加大学的自学招生。

这样以来,工作和拿文凭两不误。

“瑜墨,你这已经考的很不错了,你知道现在的录取率有多低嘛,我给你说,不到百分之五。”

“这其中,还有很多是中专的招生。”

沈玉林看着垂头丧气的妹妹,极力安慰道:“实际上你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考生,只不过,以你现在这個情况,再去上大专并不值得。”

“我听说,现在有很多大学,已经准备恢复成人班的招生,你可以一边工作,一边去上成人班。”

“这样工作学习两不耽误。”

沈瑜墨点了点头道:“哥,我知道了。”

知道沈瑜墨已经想开了,但是沈玉林还是忍不住安慰道:“瑜墨,人和人的能力和机遇都是不一样的。”

“伱能够凭着自己的能力,参加高考改变自己的命运。”

“可是这种事情要是落在……落在程旭远的身上,他能改变吗?”

用程旭远来比喻,沈玉林一来是说顺嘴了;这二来嘛,实际上也是一种潜移默化,让妹妹不要觉得还欠程旭远。

毕竟,能够改变命运的机会非常少。

他们让程旭远随迁到燕京,并且安排了工作,单从这一点来说,他们家真的不欠程旭远什么。

沈瑜墨张了张嘴,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。

她想要告诉哥哥,他喜欢的那篇《当幸福来敲门》就是程旭远写的。

可是看着哥哥的模样,她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。

“哥,二姐,你们聊什么呢?”穿着红色小袄的李瑜菲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。

和沈瑜墨相比,她的身材更加的高挑,那一张青春靓丽的面孔,吹弹可破,浑身上下显得活力四射。

李瑜菲姓的是母亲李雪玲的姓,但是这并不影响她是家中最受宠的孩子这个事实。

对于这个小妹妹,沈玉林非常的宠爱。

他笑了笑道:“正说你二姐高考的事情呢!”

李瑜菲问道:“二姐,你考的怎么样?”

“只是够上大专的。”对于小妹,沈瑜墨也很宠溺,和她说话时,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。

李瑜菲愣了一下,随即道:“二姐你已经很厉害了,这几年你一直在劳动,根本就没有上过学,一考就能考这么多分。”

|天才一秒记住 言情小说 s23us.c o m “我几个好朋友的哥哥姐姐,都因为耽误的时间太长,连中专都没有考上呢。”

“我听我朋友说,他们之中的不少人,都已经选择了放弃。”

“姐,你太厉害了!”

听这个善解人意的小妹如此一说,沈瑜墨笑着道:“行了,不用想办法安慰我。”

“我知道自己差的太多,回头就将心思放在工作上。”

李瑜菲好奇的道:“姐,你这编辑当的怎么样?我听老师说,一个合格的编辑,最少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作者,是不是这样的?”

“你老师说的不错,我们编辑部的几个编辑,都很厉害。”

“他们的文章,很多都获得了读者的认同。”

沈瑜墨放下手中的成绩单,笑着道:“就拿教我的德宁姐来说,她写的东西就非常好。”

“我和她比,差的太远了。”

李瑜菲道:“姐,你也不用妄自菲薄,我觉得只要你熟悉了工作,一定能迎头赶上的。”

“对了,姐,你不是说《当幸福来敲门》的作者徐凌云要去你们编辑部改稿吗?你见过他吗?他是个什么样子的人?”

说到这里,李瑜菲不等沈瑜墨回应,就抓住自己姐姐的手臂,满是期待的道:“姐,你能带我去见见他吗?”

本来还一脸笑容的沈瑜墨,神色顿时严肃了起来。

她沉吟了刹那,最终还是道:“小妹,作者本人和小说中的人物角色,你要分开来看,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。”

“你可以欣赏书中的人物角色,那毕竟是作者一种美好的设想,他会把角色塑造的很理想,但是呢,现实生活中,你不能把对这个角色的幻想或者欣赏,代入到作者身上。”

李瑜菲愣了一下。

她没想到,自己只是随口一句话,二姐竟然如此严肃的和自己说话。

她忍不住道:“二姐,我就是问一下徐凌云的情况,你这,也有点太大惊小怪了吧!”

沈玉林对于沈瑜墨的反应虽然有点不解,但是他并不吭声,两边都是他的妹妹,他可不想参与。

毕竟参与进来,那是出力不讨好。

沈瑜墨好像也察觉到自己的态度有点太过严肃,笑着掩饰了一下自己的失态,这才道:“我刚才说的话,都是邹老师给我说的。”

“至于徐凌云,他来的时候我去送材料,没有看到。”

“听张德宁老师说,他已经把稿子改完了,并且连稿费都已经提前领走了。”

“短时间内,应该不会再去我们编辑部了。”

李瑜菲听到这回答,有点可惜的道:“我还说和他探讨一下《当幸福来敲门》呢,这一下没有机会了。”

看着妹妹失落的样子,沈瑜墨的嘴唇绷得更紧了。

……

坐在一条腿有些瘸的书桌前,程旭远看着稿纸上写了差不多两万字的《明朝那些事儿》,心中不知道为什么,升起了一丝不舍。

虽然这里只是单位的仓库,却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,自己住的时间最长的地方。

这里虽然很是简陋,可是就这么离开,还真是有点舍不得啊!

拿起钢笔,程旭远准备接着写下去。

可是,想到自己连下下个月的稿子都已经写完了,顿时没有了写下去的动力。

孟德志说的那个杂志,更新实在是太慢了。

一个月才出一期,等这本书写完的话,这就是七八年之后了。

可是不写《明朝那些事儿》写什么呢?

要想吃得饱,就得多出稿!更何况,写东西对自己来说是最容易的。

就算自己现在有很多的奇思妙想,可是都不适合做啊。

“咚咚咚!”

就在程旭远思索着自己下一步要写什么的时候,敲门声突然响了起来。

深更半夜,在单位的仓库里听到敲门声,这也……

就在程旭远脑海中出现了一些恐怖画面的时候,就听有人道:“小程,小程,我是老李,你在屋里吗?”

听到这话,程旭远松了一口气。

他听出来喊自己的人是老李头。

当下他就打开门,请老李头进屋。

老李头站在门口道:“小程,我就不进去了,今天中午牛馆长让我告诉你,你家里出了急事,让你快点回电话。”

听到这话,程旭远的脸色就是一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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