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7章 排骨藕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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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师傅再次陷入了迷茫。

嘴里吃着万豪做的肘子(好不容易抢到的一块)。

肘子肉肥而不腻,肉质细嫩,肉味醇香。

肥肉完整蒸透了,吃在嘴里根本不需要用力,完全跟吸果冻似的,吃起来无比轻松。

内层的瘦肉酥软,重点是味道并不如他所做的那样,淡而无味,反倒是咸淡适中,即便不沾酱汁也是有滋有味。

“这要是蘸酱汁吃的话,会不会咸了?”

马师傅想破了脑袋,可算是从鸡蛋里找出了一根可能存在的骨头。

正打算尝试,刚拿|天才一秒记住 言情小说 s23us.c o m起勺子,但立马又放下了。

还蘸酱汁呢,整个盘子都被人拿走了,压根没机会。

“酱牛肉的盘子他拿了,我拿这个,待会儿我也拌饭吃。”

一个和万豪差不多大的小伙子义正言辞地说道。

反正他不是第一个这么做的,就算有人说也不能光说他一个。

再说了,他年纪小,被说不懂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。

被说和干饭,他果断选择了后者。

席上其他人这会儿也没多说什么,毕竟嘴里的滋味还未消散,完全可以理解对方的行为。

只是大伙心中都有些后悔。

拉不下脸去抢盘子,只能看着别人“吃肉喝汤”,总归不是滋味。

不过话说回来,大伙是真没想到万豪做其他的菜也这么好吃啊。

本以为甜肉是阿豪的巅峰,却没想到那只是开始。

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烧大席。

“不行,下一个盘子我得努力了!”

不少人都产生了这样的念头,心里还盘算着该怎么不失礼节的同时还能将盘子搞到手。

大脑飞速运转,内心模拟了无数次抢夺盘子的操作。

然而当下一道菜端上来的时候,大伙突然一愣。

“排骨藕汤!”

这玩意儿,好像抢不了啊。

酸辣牛肉有汤汁,肘子有酱汁,这排骨藕汤有什么?

汤泡饭?

是一个不错的选择,但就万豪之前的表现来看,大伙觉得这根本不是一个选择。

排骨藕汤吃的是什么?

汤里的排骨和莲藕?

显然不是!

排骨藕汤的重点在最后一个汤字上。

莲藕和排骨反倒是成了配菜。

大伙有了一致的认知,纷纷放弃了抢夺盘子的念头,打算好好享受这碗汤。

汤菜一般都会配一个勺子,方便食客舀汤喝。

谁先拿到汤勺,谁就拥有了优先享用权。

有了之前菜品的经验,大家心里都清楚,绝对没有二次盛汤的可能,所以但凡拿到汤勺肯定第一时间给自己盛满。

“哎哎哎,够了够了,一勺就够了,你给别人留点啊。”

“不够不够,就一勺哪儿够啊,让其他村的人听到,还以为咱们村的人喝不起汤呢,放心,人人都有,一人一碗!”

“婶子,您别光盛汤,好歹吃两块肉啊,您这么搞别人还喝不喝?”

一张桌子上,一位婶子如意算盘打的响亮,给自己的孙儿盛了满满一大碗汤,一块肉都不带的。

面对其他人的指责,这位婶子也显得无比淡定:“我孙儿还小,吃不得肉,只能喝点汤。”

说完便将汤勺递给了别人,然而你以为这就是她的极限了吗?

并不是!

放下汤勺的同时,筷子跟着过来了,眨眼的工夫便三进三出,将汤碗里的四块藕带了出去。

同桌的一行人内心直呼卧槽,这才反应过来,纷纷伸出了筷子。

排骨藕汤一共三个组成部分。

汤排第一,只能用勺子舀。

早些时候,在农村吃席遇上汤菜,每个人都会用自己的勺子舀,喝完之后继续,重复多次。

这是一种陋习,但却是符合当时的大环境。

早些年大家都穷,一年到头家里也未必能吃上肉,吃席的时候算是难得的解馋的机会,遇上肉菜好菜哪里还顾得上那么多,就算冒着吃对方口水的风险,也要吃上一吃。

但现如今大家的条件都好了起来,除了一些实在是贫穷落后的地方,大伙都会选择用公勺来舀汤。

这样既显得礼貌,同时也避免了吃别人的口水。

久而久之,这就成了大家约定俗成的潜规则。

不过眼前这位婶子的操作却提醒了众人。

汤喝不到,藕不能错过啊。

筷子虽然也有吃口水的“嫌疑”,但总归是比放进嘴里的汤勺要好得多。

“好粉的藕!”

马师傅这一桌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,碍于个人形象以及心里的那道坎,他拉下不脸去抢汤勺,索性就夹起一块藕尝了尝味。

筷子稍微一用力,汤碗里的藕便断了半截。

马师傅有些心疼。

毕竟这就相当于他少吃了半块。

当然,相比于心疼,马师傅更多的是震惊。

只是用筷子夹一下这藕就断了半截,这说明什么?

说明这份藕汤里的藕绝对是粉到家了。

评价一份排骨藕汤好不好吃的标准或许有很多,但有一样绝对做到了统一。

没错,就是藕粉不粉。

顶级的藕汤,藕必须是大块,且吃到嘴里必须是粉的。

注意,是粉而不是粉嫩。

生的藕块是脆的,经过高温烹煮之后也是脆的,这是藕的天性。

湖北地区有一种九孔莲藕,经过熬煮之后,会自然变得粉嫩,这种藕一度被认为是烹饪排骨藕汤的绝佳食材。

然而即便是使用这种莲藕来制作藕汤,也需要有一定的烹饪技巧。

要么用高压锅强压烹饪,要么就是用湖北地区一种特殊的烹饪器皿(挑子),搭配小火炖煮九个小时以上。

但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,都需要厨子对火候有一个精准的把控。

马师傅来之前有观察万豪的临时厨房,他确定自己没有看到高压锅的存在。

那也就是说,眼前这一块粉到极致的莲藕是万豪用挑子炖煮至少九个小时产物。

马师傅这下是彻底服了。

别的不说,就光是这一份排骨藕汤,万豪就已经将他打败了。

他认识的厨子当中,一些手艺还不如万豪的人,都能凭借这一道菜去开一家藕汤店。

要是万豪有兴趣,他完全可以凭借这门手艺混的风生水起。

可问题是,他有这么好的手艺,干鸡毛和我抢生意啊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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