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七十二章 打算成为剑神的男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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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只需要一个简单的转化法阵,外加淬炼金火够了。像储物戒这种小玩意儿|天才一秒记住 言情小说 s23us.c o m,甚至连法阵都用不着,淬炼金火焚烧的时候,将魔力灌注其,简简单单将“元力型”储物戒转变成“魔力型”空间戒指了。

至于原本滴血认主的精神烙印……呵呵,阵营都变了,谁还跟你认主,自然是通通打了水漂。

经过重炼的器物已经魔力化了,只有魔力才能够再次催动,也是说,它们是专属葛璎珞的了,除她之外再也无人可用。哪怕别人再从她手抢走,也是拿着干瞪眼。

重炼之时,为了保持原本器物的能力不至损失,以维持原貌为佳。不过她嫌这枚戒指太丑了,根本不想戴,重炼的时候顺便把杂质烧掉了。

她现在可以炼化一个属于自己的储物戒,然而,这块方寸石她想到了其他用处,暂时留着。

葛二爷的这枚储物戒是最低级的那种,里面空间只有十立方米,这是由方寸石本身的空间规模决定的。这么珍贵的空间,可想而知,葛二爷装进储物戒里的东西肯定都是好货。

武器护甲居多,治疗恢复用的药剂不少,还有辅助修炼的丹药,钱财衣服和一些杂物……呃,居然还收藏了好几本春宫图。

她决定收回“都是好货”这句话。

将那些辣眼睛的东西烧掉之后,她将搜刮来的东西塞回方寸石里面,只留下一把精钢匕首。

作为魔法师,她并不是很喜欢法杖那类东西,反而很喜欢用刀子。

刀子很方便啊,用来戳人什么的最棒了。

匕首,短刀,短剑这类的兵器携带方便,适合阴人,是她的最爱,身必须要配一把。

可惜这里的短兵器都很差,她选来选去,质地最好的是这把精钢匕首,勉强入得她的眼。

匕首刀刃锋利,削铁如泥,一刀下去见血封喉。她耍了几下,手感还可以,重量也较适合,贴身带着了。

事实她是不太满意的,虽说以一般人来看,这把精钢匕首相当不错,但她是魔法师啊,算真的需要她拿刀去砍人,也应该使用能够附魔的魔兵!

将强大的魔法附着在兵器是魔法师的常用战斗方式之一,她有一些很适合附魔的魔法,可迄今为止却没有看到一个能够承受附魔之力的适合兵器。

寻常兵器一旦附魔,很快会损毁,只有强力的魔兵才能发挥出附魔的威力。而她的魔法大多刚猛,能够承受她附魔的魔兵,即便是她前世也极为罕见,这里更不可能有了。

每个法师都有一颗近战的心,然而,真是遗憾。

唉,只能等将来强大起来之后,去外面寻找一些珍稀材料,看看能不能自己锻造一把适合的魔兵护身。

她一边哀叹着时运不济,一边离开被刮干净的皓勇阁。

抬头一看,欸,真巧啊,对面不是大伯的皓英阁吗?

这俩臭虫做坏事勾肩搭背的,感情好得像穿一条裤子,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,她怎么能厚此薄彼,只刮二伯,不刮大伯呢!

这么一想,小恶魔欢快的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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